宁波侦探: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我也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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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我也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一、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我也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选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无疑是离婚当事人最

为稳妥的手段之一。

在法律框架之下,无论是对于仍具有的探望权利的争夺还是对被判定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的抗拒,均属违法行为。

探望权乃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其对应义务则为直接抚养方应积极提供协助。

如若此类责任方公然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前者可采取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该项权利的方式加以应对。

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同样是未直接负责养育子女者的法定职责,不得以对方不允许探望为由予以推卸或拖欠。

否则,直接负有养育责任的监护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合法途径以合理解决探望权争议问题,并确保自身按照规定频率与数量支付抚养费用。

倘若双方难以达成共识,原则上应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请求法院予以裁决与调停。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弄

离婚判决后抚养费支付问题的强制执行操作 在未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形下,抚养费用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查阅并冻结被请求执行人拥有的银行账户,以便将其资金进行划拨。

其次,扣留并提取被请求执行人的月度及年度收入。

再次,对被请求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和变卖等处理。

此外,还可以对被请求执行人隐藏的财产进行搜查。

最后,强制要求被请求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交付相关的财物或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是侵犯什么权利

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侵犯了哪些法定权益 夫妻离异之时,受抚养权所限,不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享有探查子女情况的法定权益。

然而,若探访子女对于其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则法庭有权暂停该权益。

待改善导致子女身心受损之行为后,重新赋予探望亲权。

倘若任何一方未经许可擅自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己依法获得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探讨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我也不给抚养费犯法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明确这两者都是受到法律约束的行为。离婚后的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同样,抚养费的支付也是法定义务。不给探视权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反之亦然。如果探视权被无故剥夺,可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护权益;而拒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当涉及到离婚后双方在抚养和探视相关的更多权益纠纷时,比如探视的具体方式、抚养费的调整等情况该如何处理?若您对这些在离婚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