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看孩子可以不让接走吗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直接抚养方不能无故拒绝对方接走孩子进行探视。如果不让接走,可能构成对探视权的侵害。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孩子因特殊原因不宜离开当前生活环境,或接走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因素(如吸毒、酗酒、有暴力倾向等),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定是否暂时限制探视方式等。所以正常情况下应保障探视权的行使,允许接走孩子进行探视,特殊情况需经法定程序由法院裁决。
二、离婚后看孩子可以不让接走吗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接走孩子,这可能构成对探望权的侵害。
若双方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明确约定,一方违反约定不让接走孩子,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相关约定,保障其探望权的正常行使。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孩子的意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判定探望的具体方式,以确保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所以,一般不能随意不让对方

三、离婚后看孩子孩子不出来咋办
首先需明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若孩子拒绝见面,可尝试如下做法:
1.与直接抚养方沟通,了解孩子拒绝的原因,共同协商解决办法,比如改善探望方式等。
2.调整探望时间和地点,选择孩子熟悉且舒适的环境。
3.若孩子年龄稍大,可尝试与孩子单独沟通,表达对其的思念和关爱,消除孩子的抵触情绪。
4.若多次沟通无效,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但这通常是最后的手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探望权的行使,比如要求直接抚养方协助等。不过,还是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及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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